律师费即律师代理费,是指律师对委托人相关案件代理诉讼等一系列法律事务活动,应当收取的劳动报酬。既然是劳动报酬,就应当要得到相应报酬,与案件的输赢不相干,但对于律师风险代理案件例外。
律师的风险代理,通俗意义上讲就是先“消费”后“埋单”,委托人将该案件的败诉风险全部转移给其代理律师,如若该案件败诉,那么委托人就有权拒绝支付其案件代理的律师费。反之如若代理律师赢得该案件官司将能获得一般代理律师费的几倍甚至是十几倍不等的高额回报。
目前我们国家对于律师事务所开展风险代理的业务没有具体规定。根据我们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即《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之第三条规定:律师服务收费应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假如代理律师与委托人签订了“风险代理合同”那么就按合同约定条款进行(包括风险责任、收费数额或者比例、收费方式等等),如若没有,即使相关案件讼诉失败了,委托人也要支付其代理律师的相关律师费用。
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诉讼代理案件,一般都是由委托人自行承担相应的律师代理费用,在特殊情况下,如相关法律明文规定的有关案件或者是情况,可以要求其被告承担相应的律师费用。如下面情形:
在合同纠纷 案件中,可根据《中华人名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之第二十六条款“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及其他必要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律师费是委托人支付给律师的劳动报酬,常规意义上讲,那肯定是要收取费用的。现实生活中为何还会出现律师打官司输了收费吗,这样的疑问呢?这是因为在我们现实的生活中,还存在着风险代理这种代理模式,前文中已经为大家解释过了,所以律师事务所或者是律师对于案件诉讼风险代理,不是提前收取费用,假如该案件获得胜诉了,律师将会获得一定的报酬,也可能是高额的报酬。
所以小伙伴们请律师打官司是要收费,就算是官司输了,常规条件下也是要收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