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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企业以债转股方式消灭债务,律师教你如何从一开始就规避风险
2020年04月-25日 | 江西心者律师事务所

案例简介

乙公司欠甲公司100万元,期限届满无力清偿。因此,甲乙公司达成一个方案,约定甲公司给乙公司增资100万元,甲公司获得乙公司10%的股权,但乙公司获得100万后,不能挪作他用,应当立刻用于清偿甲公司100万元的债务。如此,甲公司对乙公司债权消灭,并取得乙公司10%的股权。

两家企业以债转股方式消灭债务,律师教你如何从一开始就规避风险

 

律师说法

案例中,甲与乙的约定是“债转股”的一种方式。债转股,是指债权人企业与债务人企业通过协商将债权人的债权按其价值折合为股份,使债权转化为股权,从而使企业债务归于消灭的偿债方式。但是因为非北上广地区法制并不特别完善,当地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工作人员对债转股并不熟悉,只接受现金出资,拒不办理债转股变更登记。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于是产生了这种变通手段。

但变通的债转股也存在风险,例如,若乙公司获得100万增资后又违约,不对甲公司进行偿还怎么办?相信大部分人都认为,若经过协商仍不偿还那就找律师打官司呗!

很多人对律师的刻板印象仍停留在只有打官司的时候才需要律师,但事实上,对于企业来说,律师真正的价值并不在于打赢一场官司,而在于从一开始就帮助企业规避风险,避免争议的发生。

因为一旦已经进入到诉讼阶段,诉讼律师只能在有限的证据资料中整理出对己方最有利的证据,并结合法律对诉讼案件进行解读和论证。虽然此时也可以再补充、搜集一些证据,但其证据的证明力肯定会劣于双方的原始凭证和证据。况且,当事双方的关系一旦已经出现了裂痕,如此时需要从对方处搜集证据,难度可想而知。因此,如果少了企业日常的风险控制环节,即使诉讼律师再精道,也会因为证据资料上的瑕疵和不足而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更何况,很多的条款本身就是对方精心设计好的法律陷阱,诉讼律师要扳回一局的概率非常之低。

其次,很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问题,也不是打了官司就能解决的事。很多企业之间虽然时有利益冲突,但彼此之间还有生意往来和一些利益纠结,致使很多案件并不能进入司法程序。如果不能寻求司法救济,就更需要通过一些非诉手段来微妙地平衡双方的利益空间,否则动辄受制于人,企业就会面临非常被动的局面。

因此,很显然地,前置的风控环节不可或缺。

解决办法

针对乙公司在拿到甲公司增资的100万元后,拒不偿还债务的问题,律师会在甲乙公司双方签订增资协议时就认识到该风险的存在,就可以在协议中要求乙公司专门开一个账户,由甲公司掌管账号和密码,甲公司转完100万到这个专用账户后直接转回,降低风险。

除此之外,律师还能够预想到,乙公司可以作为开户人去挂失,重新办理账号密码,以此来限制甲公司转账。那么,甲乙公司就可以约定将挂失账号必须的乙公司营业执照、公章、财务章等在转账期间由甲公司暂时保管,乙公司若不放心,可以专门在银行开一个保险柜,一方管钥匙、一方管密码,双方共管。

即使做到这一步,仍然存在风险,若乙公司还欠丙公司钱,并且丙公司已处于执行阶段,乙公司提前通知丙公司,让丙公司申请法院冻结账户,甲公司又如何与权威机构进行对抗呢?因此,在进行债转股之前,要进行详细的尽职调查,看乙公司有无司法冻结被保全的风险。

以上,是非讼律师在无数实践中总结的经验,以此来帮助企业规避所有可能预见的风险,减少企业的诉讼负担,并且帮助企业的做大做强、提升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