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上火喝王老吉”的价值
说起凉茶,大家肯定就想到了加多宝和王老吉,这两个品牌可谓是相斗了多年,直到现在,王老吉和加多宝的涉及14.4亿元的诉讼案还没有宣判结束,这场风波一直持续至今还没完结不免让人唏嘘。
6月23日,加多宝凉茶发布公告称,公司日前收到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驳回广药集团的再审申请。这意味着加多宝可以继续使用“怕上火喝加多宝”的广告语。

虽说凉茶这种饮料已经发明了一百多年,但真正令全国人民都熟知还是十几年前“怕上火喝王老吉”的那句广告词。凭借该广告词,王老吉的营业额就从2002年的1.8亿增长到6亿,自此就是每年翻翻2004年10亿,05年20亿,06年35亿,到2007年50亿,4年时间翻了20多倍。在2012年的时候王老吉的商标价值就已经达到了1080亿元,并曾击败可口可乐成为中国消费市场饮料一把手的凉茶品牌。
而这句经典的广告词就出自加多宝创始人陈鸿道之手。后来,因为陈鸿道和广药集团之间因为商标经营权的问题发生了一些纠纷,陈鸿道本人因为败诉从而开始运作了自己的商标,也就是加多宝凉茶。
王老吉和加多宝之争
据了解,该案源于广药王老吉起诉广东加多宝使用“怕上火喝加多宝”的广告语侵犯了广药王老吉利益。2015年12月,该案一审判决被告广东加多宝自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使用广告语“怕上火喝加多宝”“怕上火,喝正宗凉茶;正宗凉茶,加多宝”“怕上火,喝正宗凉茶”。此外,广东加多宝需赔偿王老吉大健康公司、广药集团经济损失500万元(包含合理费用)。
随后,该案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书显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撤销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穗中法知民初字第 619号民事判决;并且驳回王老吉大健康公司、广药集团的全部诉讼请求。
广药集团不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向最高院申请再审。根据裁定书,最高院驳回了广药集团的再审申请。
加多宝VS王老吉,选谁才能“不上火”?
“怕上火,喝XXX”广告语是加多宝公司与广告公司对早已流传的口头禅作的二次演绎创作,口头禅是民间所创,那么就排除了王老吉公司原创的可能。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因此可认定该广告语著作权属于加多宝与广告公司。
如果王老吉公司要应用“怕上火,喝王老吉”广告语,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但王老吉公司并未与加多宝签订任何广告语许可合同,也并未采取征集获得该广告语使用权。
加多宝公司已将其凉茶产品改用“加多宝”商标的情况下,加多宝公司将其创设并一直使用的“怕上火喝XX”等广告句式改用在“加多宝凉茶”产品上进行宣传,具有正当性,符合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