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澳大利亚发生了八起专门针对中国留学生的“虚拟绑架”诈骗案,家长被诈骗了共计320万澳币的赎金。赎金通常在2万澳币至50万澳币之间,有一起金额为200万澳币。
根据澳警方披露的一些“虚拟绑架”诈骗案细节来看,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法为:犯罪分子先联系到在澳中国留学生,用中文谎称自己来自“中国大使馆、领事馆或警方等政府机构”,欺骗留学生称他们在国内“涉嫌参与犯罪活动或身份被盗,为避免法律诉讼、逮捕或驱逐出境,必须支付一笔费用”,一些受害者会被迫将大笔资金转入未知的离岸银行账户中。
若受害者本人拿不出犯罪分子要的那么多钱,就会被骗子要挟假装自己被绑架,即“虚拟绑架”,让国内亲人给骗子打钱。
根据澳媒的报道,去年仅仅在澳大利亚,就有1172起通过“假冒官方人员”来对留学生进行诈骗的案件。
这类电信诈骗案件其实并不少见,以前也出现过由台湾诈骗集团通过设在境外的诈骗犯罪窝点实施,嫌疑人冒充我驻外使领馆等机构工作人员,并通过改号软件或海外即时通讯社交软件联系受害人进行诈骗。
诈骗分子通常冒充中国驻英国使领馆或国际刑警组织名义,通过技术手段冒用有关机构电话号码致电在英中国留学生,谎称当事人或其父母涉嫌严重犯罪,如不配合“调查”将被通缉或逮捕,并以“办案需要”等理由控制引导当事人拍摄自己被捆绑、殴打、向家长哭诉要求解救等图片或视频。
之后,诈骗分子胁迫当事人离开目前住址,入住宾馆,并切断手机、微信等通信渠道,使其无法与家人或亲友联系。诈骗分子在当事人与外界“失联”期间,冒用当事人微信或手机联系当事人家长,谎称孩子被“绑架”,并发送事先拍录好的图片或视频以证明“绑架”真实性,向家长骗取巨额“赎金”。
由于诈骗分子能准确了解并告诉父母孩子的隐私信息,且有相关图片、视频“为证”,家长往往信以为真,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澳洲这八起“虚拟绑架”诈骗的嫌犯针对留学生群体进行大规模撒网,由于新冠疫情的影响,留学生群体更容易被孤立,这就给了诈骗者可乘之机。
首先,“虚拟诈骗”不构成绑架罪。绑架需要实际扣押、控制他人。没有实际扣押、控制而谎称扣押、控制,以此向他人勒索财物,不构成绑架罪,可构成敲诈勒索罪与诈骗罪想象竞合,一般认定为敲诈勒索罪。
在这里,江西心者律师事务所南昌律师提醒各位市民,有孩子在海外读书生活的家长们应该提醒自己的孩子,多点关心孩子,多跟孩子宣传防骗意识,多跟孩子保持联系。
遇到这种情况,要尽量保持冷静,理性判断,避免迫于压力而匆忙汇款,同时如察觉可能被骗,应在第一时间向当地警方、收款行所在地警方和汇、收款银行报案,力争冻结止付。或者及时向12308热线求助,驻外使领馆会在职责范围内大力提供支持与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