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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资深律师:“离柜概不负责”?那银行转错账,客户要归还吗?
2020年08月-28日 | 江西心者律师事务所

案情简介:

在现如今的生活中人与人之间能有金钱的往来那一定是非常是信任对方的,人们还很喜欢把钱存在一个地方,那就是银行,可想而知人们对银行是有多么的信任,人们把钱存入银行一方面是因为银行可以保证资金的安全,另一方面是也能获得一些收益。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经济越来越发达,赚的钱也随之越来越多,但是现在的人们却很少在去银行了,这到底是因为什么呢?原来现在人们存钱的方式越来越多了,而且使用现金的次数也越来越少了,都是在使用手机支付,因此大家去银行的次数也少了,对银行的需求也大大降低了,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去银行办理业务排队时间比较长,效率也比较慢,这也是让不少的人吐槽原因之一。

然而在银行工作又是需要非常细心的,毕竟是与每个人的利益相关,所以在操作的时候需要反复的核对,这可能也是银行效率比较低的原因之一。但是在如此细致的核对下难道就不会出现差错吗?为什么银行又会有“离柜概不负责”的规定?

南昌资深律师:“离柜概不负责”?那银行转错账,客户要归还吗?

 

在生活中银行的确会有出现差错,毕竟在银行是人工办理业务,不如同机器能够设定好程序,但是在一般出现的失误都会在小概率事件上,比如将50万输入成500万,在或者是其他的一些细微的错误。

在美国的花旗银行就发生过这样的一次差错,将150万美金输入成1.75亿美金,对于Brigade来说就相当于天上掉馅饼,收到这笔“巨款”在口袋还没捂热就被花旗银行告上了法庭,原因是没有及时把钱归还给银行。

银行规定Brigade需要将多得的资金归还给花旗银行,但是银行不是有“离柜概不负责”的标识吗?既然这样为什么还需要将多得的资金归还给银行?“离柜概不负责”真的合法吗?

律师说法:

客户与银行存在服务合同关系,银行的服务行为应当符合《合同法》相关规定。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三九条第二款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的规定,银行“离柜概不负责”的声明属于格式条款。“离柜概不负责”这种免除己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显然是无效的。

如果在生活中真的遇到了银行少给钱的情况,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遇到了银行多给钱的情况要不要还回去呢?

从法律层面上来说,银行少给了客户钱,肯定是需要返还的。我们需要做的是保存好相应证据,比如说银行监控录像、单据,只要能够证明确实少给了钱,银行实际操作中肯定会返还的。

同时,银行多给了钱,客户也是有返还的义务的。我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所以在银行多给钱的情况下,客户也不要任性的觉得凭什么银行就可以“离柜概不负责”,我们就不行呢?依据“不当得利”的相关规定,银行是有权要求客户返还的,客户拒不归还,就实实在在的违法了。

 

其实,银行“离柜概不负责”的声明更多的还是提醒客户,当面点清钱款。当然也会有一些法律意识、服务意识不强的银行员工,在遇到客户维权时,没有好好沟通,生硬的搬出“离柜概不负责”的规定。现在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维权意识的增强,现在很多银行已经不提这个声明了,提到这个规定,人们更多的还是作为一种调侃,这也正是建设法治社会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