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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婚外情给小三大量转款,妻子可以通过什么途径将钱要回来?
2020年05月-01日 | 江西心者律师事务所

案情简介

田野(化名)与赵先生结婚五年,夫妻感情和睦,但一次偶然的机会,田野发现赵先生有大量款项转账给了陌生人,在田野的再三追问下,赵先生承认出轨,田野万万没想到平日里恩爱的丈夫居然会背弃夫妻之间如此之久的感情,何况此时田野身怀六甲,赵先生此时的出轨对田野造成了极大的打击。赵先生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向田野陈述了结识第三者的全过程,在田野怀孕的这段时间里,赵先生偷偷带着第三者出国旅行、给第三者买包还有几笔大额的银行转账,一共算下来,赵先生居然在第三者身上花了几十万元,田野不愿意辛辛苦苦攒下的积蓄被一个外人这样拿走,想拿起法律的武器保障自己的权利要回赵先生给第三者花的钱。

丈夫婚外情给小三大量转款,妻子可以通过什么途径将钱要回来?

 

律师说法

我们认为在这个案件中有这样几个争议点:

第一、赵先生的行为如何定性,赵先生出轨的行为侵犯了法律吗?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首先,赵先生出轨的行为显然是不符合社会的道德规范的,庞德说:法律是最低的道德要求,道德乃是潜在的法律。赵先生的行为是遭到社会规范所谴责的,同时插足的第三者更是社会道德所摒弃的。所以也是法律所不容的行为,《婚姻法》规定了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赵先生的行为显然违反了夫妻间的忠实义务,在婚姻中是过错方,田野可以此为事由与赵先生协商离婚,或以此为事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第二、赵先生与第三者的共同花销、赠与第三者的财物,田野都可以要回来吗?第三者触犯了法律吗?

同时根据《婚姻法》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而处分夫妻共有财产,如果超出了日常生活的需要,只有在夫妻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处分财产才合法。赵先生瞒着田野将财产赠与第三者的行为是一类无权处分,无权处分的行为是自始无效的。而赵先生带着小三出去旅行的行为,虽然同样违反了社会的道德规范,法律同样谴责,但没有给出明确的惩罚措施或补救措施。

赵先生赠与第三者的财物我们判断为无权处分的情况下,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无权处分的行为效力未待定。待定的意思是:如果有权处分的人(本案中是赵先生和田野共同决定)后续认定了行为是有效的,那么物权的转让正常发生,如果有权处分的人否认该行为,那么行为就自始无效,物权也就没有发生转让了。这个时候第三者收到的财物就是没有权利基础的了,田野就可以通过法律要回这些财物。

第三、田野应该怎么通过法律的手段保障自己的利益?

要回财物最好的办法是什么呢?是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非诉业务或者进行诉讼业务主张自己的权利,在此类纠纷当中涉及到法律关系较为简单,但是当事人主张权利的过程却很困难,困难的关键在于取证和权利的实现,在向第三者主张要求返还财物的时,第三者往往配合的,而通过法律手段要求返还财物时,法律需要足够的证据才能帮助当事人要回自己的财产,而这些证据往往都在出轨一方信息中。夫妻中有一方出轨的行为是严重影响家庭稳定的情况,夫妻双方之间本身就矛盾激化,若是由一方继续追究过错,很可能引起反效果甚至1家庭的破裂,而这时候引入律师作为外力,既可以让专业的人去维护当事人的权利,又可维护家庭的稳定,是相当明智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