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天津8路公交驾驶员王艳建议,将因职业因素导致的颈椎病纳入职业病范畴。
颈椎病发病率逐年升高且呈年轻化趋势。她建议将职业因素导致的颈椎病纳入第六类。职业病患者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保险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为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在我国,只有被列入职业病目录的疾病才属于法定职业病范畴。
我国最早期的职业病目录才包含了14种职业病。这份目录经历多次调整,目前施行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包含十大类132种疾病,颈椎病、肩周炎、腰背痛、骨质增生、坐骨神经痛等疾病尚未被列入。这就意味着,目前这几类并非我国法定的职业病。
随着工作方式发生改变,对职业病分类与目录加以调整和扩容,让其跟上现代上班族的需求,成为很多人的呼声。也正因如此,颈椎病等未来有可能被列为法定职业病引起社会舆论热议。
“职业病认定与工伤保险密切相关,如果被鉴定为职业病,劳动者就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王艳代表指出,工伤保险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以医疗费为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不是所有职业病都属工伤!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劳动者“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的职业病必须是《职业病目录》中公布的我国法定职业病,职工须有此类职业接触史,且经卫生机构诊断,确定为职业病的方可认定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疑似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存在患有职业病的可能,但是还没有明确的诊断结果,需要进一步检查。通俗来说,疑似职业病就是对疑似患有职业病劳动者是否患有职业病的一种观察。
对于劳动者来说,疑似职业病虽然还未能明确诊断,但其与职业病的危害有着事实上的联系,因此疑似职业病也可以向劳动者进行索赔。
疑似职业病劳动者维权方法及注意事项:
1、发现疑似职业病时应及时告知用人单位进行检查,诊断、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2、在劳动者进行诊断、观察期间,劳动者可享有停工留薪,原工资待遇不变;
3、在劳动者进行诊断、观察期间,用人单位无权解除劳动关系;
4、若劳动者发现疑似职业病,用人单位未履行上述义务,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