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安足球俱乐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国安”)对于广大球迷而言其实并不陌生,其前身为风靡一时的北京足球队,是中国大陆成立最早的一家职业俱乐部,曾由央企中信集团经营管理,2017年开始进行股权转让,中赫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赫置地”)成为最大股东,占北京国安64%的股权。
2021年6月21日,北京国安在官网发布了一则《关于北京国安足球俱乐部股权变更的公告》,大股东中赫置地受让中信集团所持有的36%股权,至此中赫集团已全盘接手北京国安,成为北京国安唯一的控股股东,期待北京国安能够继续坚持“职业化、专业化、国际化”的发展理念,走出国门,走向世界!
从北京国安出发,聚焦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是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也是公司股东最基本的权利,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正如北京国安本次股权转让,即经过国有资产转让的法定程序,中赫置地正式受让中信集团全部出资,全权接管北京国安100%的股权。
股权转让有哪些方式?
股权转让是股东与受让方基于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发生的股权转移的契约行为,须以协议的形式加以表现,一般情况下有以下方式可供参考:
1.持份转让与股份转让
持份转让是指持有份额的转让,一般情况下是指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份额的转让。
股份转让又可以分为一般股份转让和股票转让。一般股份转让包括已缴纳资本但未出具股票的股份转让,当然也包括虽然已经认购但仍未缴付股款,导致暂时不能出具股票的股份转让。股票转让即以股票为载体的股份转让,既包括记名股票转让与非记名股票转让,又包括有纸化股票转让和无纸化股票转让等。
2.书面股权转让与非书面股权转让
书面股权转让不难理解就是通过书面形式进行股权转让,大多数股权转让也是以书面形式来进行的,有的国家甚至明文规定,股权转让必须以书面形式,甚至以公证方式来进行。
非书面股权转让一般存在于以股票为表现形式的股权转让,因为其不需要书面呈现,所以更能有效快速地进行。
3.即时股权转让与预约股权转让
即时股权转让是由股权转让协议的生效或受让款的支付为条件随即进行的股权转让。
预约股权转让即是附有特定期限或特定条件的股权转让。如我国《公司法》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转让有着一定的限制,尤其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为规避此项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他人签定的附期限股权转让协议,就是预约股权转让。
4.公司参与的股权转让与公司非参与的股权转让
公司参与的股权转让即股东资格的名义更换已获得公司的认可,公司在此过程中扮演者见证者的作用,但需要注意的是,未经股权转让各方邀请或者未经股权享有人授权公司代理的引发的争议也屡见不鲜。
公司非参与的股权转让即公司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并没有参与其中,甚至存在公司不承认、不知晓的情形。
5.有偿股权转让与无偿股权转让
有偿股权转让无可厚非是通过一定的资金或其他代价与股权作出对换,从而转让股权的一种方式,此种方式也是最常见的方式。
无偿股权转让即股东通过赠与的方式转让其股权,如股东的继承人也可以通过继承的方式无偿取得股权。当然,如果股东单方以赠与的方式转让股权,受赠人可以作出接受或放弃的意思表示,接受股权赠与后,股权即发生转让;放弃股权赠与的,股权则未发生转让。
股权转让中如何做好风险防范?
1.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中的风险防范
一是股权转让后,公司的股东数额要符合《公司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应为50个以下,这是公司设立和存续的条件,股权转让合同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否则转让合同会被认定为无效合同。
二是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别是有限责任公司,由于其具有人合性,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时,一般情况下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三是受让方可要求转让方对其提供的信息资料作出担保。在实践过程中,经常遇到转让方提供虚假信息,受让方引来不必要的债务的情况,因此受让方可以要求转让方通过向公证机关提存保证金等方式对其提供的信息资料以及后续可能引起的债务作出相应的担保。
2.股权转让合同履行中的风险防范
一是关于转让方与受让方享有的法律权利。关于股权转让合同只是确定了转让方与受让方的权利与义务,但股权的实际转让还有赖于合同的实际履行,如果转让方怠于协助或拒交股权怎么办呢?受让方可行使股权交付和违约赔偿请求权。如果受让方拒收股权或拒绝付款怎么办呢?转让方可行使违约赔偿请求权。在此情形下,股权转让合同明确约定定金罚则、违约赔偿的范围以及违约赔偿的计算方法显得尤为重要。
二是关于股权权属变更和股权权能转移。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证明书以及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都是股东权属证明的形式,实践中,权属变更而未移转权能或移转了权能而未办理权属变更的情况常常发生,这就给股权转让纠纷的产生埋下了祸种。因此,股权转让合同应对权属变更和权能移转做出明确约定。